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该局通过排查梳理,将80家企业纳入2018年福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其中,市本级有9家。
据介绍,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一种特殊的责任险,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企业有:属重金属污染行业的,属危险废物污染行业的,使用尾矿库且环境风险等级根据国家规范评估结果为较大及以上的,属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药制造业、合成革行业等高环境风险的,拥有III类以上移动辐射源的,曾经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有规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其他情形的。
福州市鼓励除上述情形之外的排污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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