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科学技术厅发布2018年福建省第八批入库的14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23家泉企上榜。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此外,省科学技术厅在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方面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券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客在研发过程中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购买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检验检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技术数据分析等科技创新服务的费用,大仪(大型科研仪器)产权单位向相关服务机构支付的设备维修、测试技术咨询等科技创新服务费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大仪产权单位、创客已实际支付的上述各项费用合计应分别不低于2万元、2万元、0.2万元,可依实际数的50%内申请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大仪产权单位补助额度不低于1万元、不超过20万元,创客补助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3万元。(记者王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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