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下发明星梯队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将在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精心筛选一批明星梯队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企业加快壮大,成长为明星企业,着力培育经济生力军。
据了解,泉州市将建立明星梯队企业培育库,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明星梯队企业持续做大做强主业,产值(营业收入)年平均增幅达到15%,税收年平均增幅达到15%,形成一批行业领跑者、转型升级示范者和大企业后备军,若干企业成长为全国明星,多数企业成长为全省明星。
对于入选明星梯队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泉州市将优先保障培育企业扩产用地、用能、环境容量指标需求,各县(市、区)对培育企业则采取一企一议予以解决。同时,将培育企业纳入市“科创贷”业务贷款对象。
对于年产值(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培育企业,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同时,优先支持培育企业认定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培育企业纳入“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企业”,赋予企业自主认定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资格。
据悉,泉州市对培育库企业实行动态跟踪,按照“能进能出”原则进行动态调整,每年滚动调整一次。(福建日报记者 李向娟 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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