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起,南安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通过实施村道硬化、水渠、水坝砌筑、饮水工程、桥涵建设、村容美化亮化、文体活动中心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安息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应与良好的经济效果。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共完成项目845个,投资44676万元,其中投入各级财政奖补资金14098万元,带动社会踊跃捐款3330万元,受益群众3149638人次。
“走上新道路,心里亮堂堂。”看着宽敞平坦的村主干道,洪梅镇梅溪村一名村民高兴地说。
据了解,梅溪村村主干道全长3.25公里,是进出梅溪村的必经之路,也是洪梅镇通往罗东镇的重要通道。然而,这条10多年前修建的5米宽水泥路,如今许多地方出现了严重破损,影响车辆通行。为此,梅溪村启动了“一事一议”项目,投资400多万元拓宽村主干道,如今路面铺设完工,畅通了村民通行。
“新道路拓宽至8米,双向两车道。”该村工作人员说,而且道路两边还装上了路灯和监控探头,为村民的出行保驾护航。
村道拓宽硬化、水渠水坝砌筑、饮水工程建设、路灯安装、文体活动中心建设……5年来,一个个项目的投用,令村民乐开怀。
“我市坚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议、民建、民管’原则,实行普惠制与重点制相结合,调整奖补政策,完善奖补制度,促进资金整合,放大奖补效应,支持扶贫开发。”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2011-2015年,我市实施814个普惠项目,兑现财政奖补资金12258万元;27个省级重点示范项目,兑现财政奖补资金1080万元。加快推进“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建设,是今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重点,纳入省级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4个,兑现财政奖补资金760万元,有效形成亮点、形象和品牌效应。
同时,市财政局坚持“一事一议”与财政投入相结合,全力规范项目管理,严格前期报批审查工作,实行项目预算最高控制价,实行实地勘察制度,统一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以及实行项目验收抽查制,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其中,在实行实地勘察制度中,严格把好项目审核关,近5年发现有36个项目以小报大,责令核减工程量后予以立项;有82个项目不成熟,工程量明显偏大或偏小,得重新核实,才予以立项;有74个项目或以假乱真,或属房前屋后,或不成规模等,坚决予以删掉,取消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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