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黄星源通讯员林鸿斌)厦门市1月份CPI同比上升0.1%,环比上升1.0%,开局良好。
受去年同期价格基数较高影响,1月厦门市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升1.1%,影响CPI上升约0.33个百分点,是造成1月CPI同比上升0.1%的主要因素。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升1.5%,鲜菜、鲜果、食用油价格同比涨幅较大,分别上升16.4%、6.7%、6.6%,粮食价格同比略升1.1%;而猪肉、羊肉、蛋类、水产品价格同比则分别下降5.7%、2.5%、0.9%、0.4%。
衣着类、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居住等4大非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分别上升5.4%、1.6%、1.2%、0.9%,而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类价格同比则分别下降5.4%、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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