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叫停个人投资购汇”。对此,今日下午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表示,相关报道不实。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表示,根据现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对于境内个人购汇并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政策无任何变化,仍按以下规定办理:个人购汇并汇出境外当年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目前,尚未对境内居民个人项下开放境外投资。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将继续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切实促进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记者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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