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市场司近日公布《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明确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提供黄金投资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不下百余个。这些平台将面临整改的命运。
互联网平台不得提供结算转让等服务
意见称,互联网机构对其代理销售金融机构的黄金产品,可提供产品展示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这也就是说,并非完全禁止开展业务,互联网平台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代销业务。
意见称,委托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开发黄金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资格(含尝试做市商)。
资质方面,金融机构应在各项风险可控的范围内选择互联网机构,并对互联网机构负责,互联网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同时应具备熟悉黄金业务的工作人员。
专家:白银等贵金属也将纳入整顿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孙长华认为,此前一段时间,贵金属投资领域骗局频发,尤其是在披上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外衣后,迷惑性更强、波及范围和涉案金额更大。央行此次新规,有助于治理互联网贵金属理财的乱象。
孙长华还指出,央行此举对商业银行是一个利好。此次央行的新规规定,“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而金融机构特指受一行两会监管的持牌经营机构,这就排除掉了众多野蛮生长的互金公司。规定中“委托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开发黄金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资格(含尝试做市商)”,这一条,则进一步将资格限制在了若干家银行身上。根据2017年金交所公布的正式做市商名单,仅“中农工建交、招商、兴业、中信、平安、宁波”10家银行,尝试做市商也仅有“光大、民生、广发、浦发、上行、澳新”6家银行。(全媒体记者林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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