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杭银处罚字〔2019〕40号)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稠州商业银行”)金融统计存在错误;非税收入未纳入财政存款缴存科目核算、少缴财政存款;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对外支付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未经授权查询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根据《金融统计管理规定》、《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警告,并罚款合计人民币16.7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全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6月25日,注册资本35亿人民币,金子军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第一大股东为伊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
2020年1月6日,稠州银行台州分行理财销售行为不合规,存在代客操作情况;贷款资金管控不严,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入股市。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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