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讯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双鸭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双银保监罚决字〔2020〕18、19、21号)显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银行”)双鸭山龙兴支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业务;印章管理不到位。
牛微对违规授权造成银行资金短款、私盖印章诈骗客户资金负直接责任。徐萌萌对未执行存款业务管理操作规程、存款业务逆程序操作负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双鸭山银保监分局决定对龙江银行双鸭山龙兴支行罚款人民币1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双鸭山银保监分局决定终身禁止牛微从事银行业工作,禁止徐萌萌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龙江银行成立于2009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为43.6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张建辉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大股东为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0.50%,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0%。龙江银行双鸭山龙兴支行成立于2012年12月27日,2020年8月12日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牛微,变更后为苏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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