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公布的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显示,鄂尔多斯市东胜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胜蒙银村镇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未完整、真实地报告股东关联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对东胜蒙银村镇银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东胜蒙银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12月01日,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为冀弘。大股东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00%。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