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18号)显示,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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