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分行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达银罚决字〔2025〕7号)显示,四川大竹渝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1.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2.征信查询前置系统个人查询用户新增和停用未备案;3.现金收付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4.未及时处置数据安全漏洞风险。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分行对其警告,罚款27.51万元。
渝农商行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四川大竹渝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渝农商行的子公司,持股比例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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