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30日讯 近期,一条内容为“小伙伴们,你去银行办理取消年费和管理费了吗”的微信消息被频繁转发,引发不少市民的关注。据了解,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银监会联合发布了最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于8月1日起取消银行部分收费项目,包括小额账户管理费及年费等。
不过,近日记者走访泉州市区多家银行了解到,8月起执行的银行卡减免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优惠政策,需要市民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才能享受优惠,此外如果在一家银行开设多个银行卡账户,并有一张银行卡已享受优惠,包括社保卡、工资卡等,那么就无法再享受优惠政策。(海都记者 蔡潇璇)
尚未享受全面优惠 可到银行网点申请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其实早于8月1日就已执行。不过近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银行了解到,到银行咨询和申请优惠的市民并不算多,此外各家银行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方面的实施情况,也略有不同。
在工行泉州分行,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年费和账户管理费时,工作人员表示,年费是10元,每个户主名下可申请一张银行卡免除年费,而小额管理费的标准是,日金300元以下,每季度收取3元的管理费。
随后,兴业银行泉州分行工作人员介绍,该行办卡本来就不收年费,至于小额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也是日均300元以下,收取每季度3元管理费。不过,如果该账户有在网上银行办理投资理财等业务,小额管理费免收。
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厅大堂经理也表示,办卡不收年费,但用户若想办理免费账户,则需要本人亲自申请,目前可通过招行的柜台、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申请办理。
社保卡、工资卡等 或占据优惠名额
值得关注的是,记者咨询了解到,之前银行针对某个群体或某项服务推出的“特别卡”,如社保卡、工资卡、水电费代缴卡等,因为银行本已主动承诺免收“双费”,而成为申请免费优惠的拦路虎,使得持卡人无法再享受减免政策。
“如果已有银行卡享受减免政策,如代发工资卡、社保卡等,就不能再申请减免了。”邮储银行泉州分行大堂经理介绍,邮储银行发行的代收水电费、代发工资等银行卡,本来就没有收取年费,基于每个账户只有一张卡享受费用减免的前提,如果客户手持已减免费用银行卡,则无法再申请减免优惠。
工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工作人员也介绍,办理减免优惠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柜台申请,且仅限于目前尚未享受免收“双费”的客户。比如,持有工行商友卡、社保卡、理财金卡等银行卡的客户,就无法再享受减免优惠,“具体每个人情况不同,客户最好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系统账户详情。”
不过同时需要提醒,部分银行会推出办理指定业务可减免相关费用的活动,还有一些银行的指定卡种也有专属优惠。比如,招行银行卡账户管理费为每月3元,但是当月只要办理任意一笔刷卡、消费、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转账、支付、生活缴费,就可免收管理费。兴业银行卡如果有在网上银行办理投资理财等业务,也可免收管理费。
□相关链接
新规8月已执行可申请一张卡“双免”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银监会联合发布了最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于8月1日起取消银行部分收费项目,包括小额账户管理费及年费等。新收费标准规定,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上述两项费用的账户。持卡人可对一张符合条件的借记卡申请“双免”,或申请“拆分式”减免,即单独免除一张卡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再免除另一张卡的年费。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679111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秀街沉洲路莲花大厦4楼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