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8〕16号、17号、18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岳阳市云溪支公司在2017年6月、7月,人保财险岳阳市云溪支公司分两次共预支费用35000元,用于购买油卡,分别赠送与134名车险VIP客户。
保监会湖南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人保财险岳阳市云溪支公司罚款7万元。
刘文若作为时任人保财险云溪支公司经理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刘文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温艳红作为时任人保财险云溪支公司副经理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拟对温艳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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