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 今日,大连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20〕3号、4号、5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628.SH)大连市金普新区支公司存在学平险业务信息不真实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金20万元;两名时任管理人员对该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罚金4万元。
据了解,中国人寿金普新区支公司存在学平险业务信息不真实违法行为,大连银保监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该支公司罚款20万元;王昕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孙秀梅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大连银保监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王昕、孙秀梅分别予以警告,并分别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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