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保监会网站发布《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采取间接监管模式,通过依法对保险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并获取相关信息,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信息共享等,全面监测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风险。《办法》同时明确相关措施,防范风险向保险业传递。
《办法》允许保险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非保险子公司的具体类型包括依法从事保险业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的非保险金融类子公司、主要为保险公司或所属子公司提供IT、审计、保单管理、物业等服务或管理的共享服务类子公司,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性较强的投资类平台公司,为管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而设立的项目公司,保险资金投资能源、资源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现代农业、新型商贸流通等企业股权形成的关联产业类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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