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我们将带您快速了解您的银行存款所受到的法律保障。
1.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保障公众存款安全。
2.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被保险存款包括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需要注意的是,理财、基金等投资类产品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3.存款人需要交保费吗?
不需要。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于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存款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4.哪些存款受存款保险保障?
您存在银行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无论哪种类型、无论期限长短都依法受到保障,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相应的存款利息也依法受到存款保险保障。
5.哪些金融产品不受存款保险保障?
您从各种渠道购买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如债券、股票、理财、基金、保险、信托计划等投资类产品,不属于存款,不受存款保险保障。尤其要警惕以“高息”“贴息”“返利”等作为噱头进行宣传,实质上是非存款类甚至不合规的金融产品,这些产品不受存款保险保障。
6.保障程度有多高?
存款保险对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充分保障。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在规定情形下,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机构的存款本息合计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内,存款保险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据测算,50 万元的偿付限额可以使我国99%以上存款人获得全额保障。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7.什么情况下进行偿付?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
(1)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
(2)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
(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
(4)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8.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我国于2015年3月31日正式公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并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9.如何判断您在某家金融机构的存款是否受到保障?
目前,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均在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公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名单》,供公众查询,也可以搜索“存款保险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请认准存款保险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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