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底,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泉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分行第一时间学习相关内容,并迅速启动业务测试。自《细则》发布以来,受理了多笔“商转公”业务,并于近日成功落地该分行首笔“商转公”贷款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内容再丰富、服务水平再提升。
业务介绍:“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申请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该政策可让符合条件者把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享受更低的利率,有效减轻还款压力、降低利息成本。
业务特点:帮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降低贷款利息支出、减轻月供压力,能够为贷款人节省大量的财务成本,帮助家庭更好地规划财务从而提高生活质量。
业务办理流程:
(一)申请。借款人持申请材料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及受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同意提前结清的《结清贷款承诺函》;
3.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审批。公积金中心按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做出贷款审批决定。组合贷款的商业住房贷款部分由受托银行按商业银行的规定审批。
原商业贷款余额大于商转公(组合)可贷额度的,借款人应于审批通过后办理二次抵押登记前将差额部分提前偿还并补充提供还款凭证。
(三)签订合同及办理二次抵押登记。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准予贷款的,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配合办理二次抵押登记。
(四)贷款放款。公积金中心按《结清贷款承诺函》及借款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入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的专用账户。借款人至原商业贷款银行办理提前结清手续。
(五)注销原第一顺位商业贷款抵押。原商业贷款结清后,原商业贷款银行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原商业贷款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六)借款人应于原商业贷款抵押注销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应显示商转公贷款银行升格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送回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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