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工作要求,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现金权益。2023年11月以来,工商银行泉港支行营业部组织开展“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
该行通过向到店客户分发人民币宣传折页、开展厅堂微沙龙、在多媒体播放器滚动播放“不宜流通的人民币标准”和“真假人民币的识别”等宣传海报、在门楣LED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相关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社会公众的认知度。
为扩大宣传覆盖面,该行组织宣传小分队走进社区,向广大群众分发宣传折页,宣传“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告知群众“任何单位不得拒收人民币,对于拒不接受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法进行查处”等内容。同时,呼吁群众应当积极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自觉接受和使用人民币。12月14日,该行邀请部分签约商户参加“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宣讲活动,在宣讲过程中强调人民币的法定地位,提醒商户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规违法行为,不得要求客户仅支持扫码支付等形式,并建议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可采取多元化的支付方式。(连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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