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更好地配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3·15”期间,工商银行泉州分行在全辖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围绕“权利·责任·风险”的活动主题,注重宣传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告知金融消费者解决金融消费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同时注重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身决策承担责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做好宣传筹划。该分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及时将活动通知及相关要求传达到各支行、各营业网点,做好宣传发动,并根据活动内容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印制《“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积极做好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辖内各支行、各营业网点自3月9日至3月15日期间,充分利用网点LED显示屏、液晶电视等营销传播系统、宣传架、横幅宣传拱门等,宣传“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内容,在网点网点显眼位置设置95588服务咨询电话、泉州分行及辖内支行服务投诉电话,设立“金融维权咨询服务台”,指定专人负责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接待工作,引导消费者关注自身权益保护。
三、注重宣传实效。活动期间,泉州分行辖属支行如营业部、永春、德化、南安、泉港、鲤城、安溪及石狮等支行组织骨干力量在支行营业网点前、社区、街道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发放“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教手册、宣传折页9600份,以宣传“新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等权利。加大对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的宣传,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投资观,科学合理使用银行产品,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深受现场群众的赞赏。
四、加强学习教育。3月9日至3月15日期间,该分行借助工商银行总行官方微博、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微信公众号“工行福建财富汇”积极向全行员工和客户推送“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课”,每日1课,共7课。此目的主要是通过新媒体有针对性强化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资金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相关金融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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