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日表示,今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由现有的873只增加至950只。此次扩容后,将进一步丰富融资融券交易股票的品种,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要。
证监会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据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请问是出于哪些考虑?”
邓舸对此回应,今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由现有的873只增加至950只。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485只增加至525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388只增加至425只。该调整于2016年12月12日起实施。
邓舸表示,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确定标的证券名单。此次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是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以来的第5次,扩容的77只标的股票,主要为市盈率较低、流通市值较大、交易较为活跃和市场表现较为稳定的股票。此次扩容后,将进一步丰富融资融券交易股票的品种,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要。
邓舸提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建立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一次双向调整,及时剔除出不符合条件的标的证券(如标的股票变为ST股票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等),并调入符合条件的优质证券,维持标的证券数量的稳定性,同时有效优化标的证券结构,降低投资者风险,提高业务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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