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新办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情况召开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会上表示,营改增试点对于个人二手房税收政策的安排归纳起来就是两个字——稳定。
过去的5%降至4.76%
据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二手房方面的税负基本稳定。汪康表示,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
汪康解释称,过去的5%时,如果房价是100万元的话,100万乘5%,交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的话,是100万÷(1+5%)×5%=47600元,少交税2400元。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4.76%。过去100万元是含税价,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所以个人营改增以后交易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而且还略有降低。
汪康还称,营改增后,个人交易二手房涉及的税收相关流程、办税场所等保持不变。个人的二手房交易以及自然人的二手房出租,仍然委托地税部门来代征、代开发票,原来怎么申报的还是怎么申报,原来填什么表,在哪个地方办,一切维持基本不变。
启动立法减并部分税率
昨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也在会上表示,中国要减并增值税税率。据介绍,现行增值税制度还存在税率档次多、抵扣项目不完整、大量临时过渡措施等问题,与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启动增值税立法,并在这一过程中继续完善增值税制度,最终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确立比较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据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增值税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目前仍叫试点,就是因为改革仍在路上,任务没有完成。
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据统计,前期营改增试点中,超过97%的试点纳税人实现税负下降或持平,累计减税已达3133亿元人民币;原增值税行业(主要为制造业)因可抵扣进项税增加,累计减税3279亿元。
营改增以来,第三产业投资规模明显扩大,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2012年的52.6%提高到2015年的56.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从2012年的45.5%逐步提高到2015年的50.5%,首次过半。财政部称,2015年在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试点纳税人户数同比增长近40%,远高于全国税务登记户数13%的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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