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闽南网 > 财经 > 银行 > 兴业银行 >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 正文

小兴知识讲堂:非法集资小知识

2017-06-07 21:11 来源:   分享到:

  闽南网6月7日讯(通讯员 瑞鑫)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

  1.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 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名非法吸收资金;

  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14.借助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15.其他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1.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3.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

  1.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 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 ] [ ]
分享到:
点击排行
平安人寿泉州公司:执善心筑大业 活耀金改打造好服务 车辆一年出险四次或遭车险拒保 小事故自己处理更划算 节后迎车险理赔小高峰 拖延报案或遭拒赔 人保财险:产品丰富 服务能力大升级 大地保险开通“威马逊”灾害理赔“绿色通道” 中国人保财险泉州市分公司:融入海西建设大局 创新服务地方经济 平安人寿:“平安福”再升级 保障多保额高 单独二胎家庭应该如何做好保险规划 保监会:寿险公司偿付充足率低于150%不能报批产品 安盛推“中国好车主车险”掀起市场狂潮
本地贷款
搜索贷款一站式搜索各大银行正规贷款
广告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关注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官方微博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在线QQ客服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