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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深陷生存夹缝

2014-03-19 15:48 来源: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分享到:

突围

从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开始

  在业内人士看来,典当行业发展与否与当地民营经济兴衰存在密切关联。江浙一带,民营企业的起步和发展资金基本来自民间借贷,而典当行便是民间借贷中的“大户”。

  事实上,典当行业早已有之。建国初期,典当行被当作“剥削余孽”而存在,尔后在文革期间全部消失殆尽。直到改革开放后,搭上民营经济发展快车的典当行才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恢复、兴起。

  清远建市后,典当行业日渐兴起。即便历经近30年的发展、转型,其传统当铺的形象仍未改变。

  清远多位受访市民表示,去典当行质押物品,不过是“走投无路”的最后选择。在他们印象中,现代的典当行与传统当铺本质无异。事实上,典当行业的经营领域,早已从单纯典当生活物品迈向了帮助企业实现快速融资。

  加上寄售行时有违规操作,在“剥削”之外,典当行又新增“骗取质押”这一标签。即使典当行业也曾多次澄清,固有标签依然撕之不去。

  陈国友告诉记者,曾经有一年轻人急需一笔钱去给其父亲治病,准备将房产证质押,不料前脚刚跨进典当行,父亲后脚就跟进并大吼,“就算死了,也不要借高利贷。”

  陈国友觉得甚是委屈。他很是不解,市民对典当行的固有印象,为何如此严重地制约典当行的发展。

  不仅如此,就连典当行本身的定位也颇有尴尬。它跟金融挂钩,但又不属于金融领域,只是带有浓厚金融色彩的民间融资机构。金融部门无法进行监管,只能交由经信部门这个管内资的部门监管。

  早些年,开办典当行无需太多资本,政府的监管也严格,这就导致清远典当行形成了“数量小、规模小”的特点。“说白了,典当行业就是在自生自灭。”陈国友说,即使市场对典当行不了解,公众又缺乏认知,政府也没有进行大规模宣传。

  很显然,撕掉固有标签重塑形象进而打响突围战,成为清远典当行业不得不解决的难题。

谋变

呼吁行业刚性约束能修改

  除却同行间的恶性竞争和撕之不去的固有标签等因素,典当行还要面临相关行业规定的刚性约束。

  2005年,商务部出台的《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典当公司只能使用注册资金放款,典当行对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典当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0%;再融资只能通过银行一条途径,不得向公司及个人借款融资……

  8年已过,民间资本运行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而滞后的《典当管理办法》却未修改一字,多项条款成为了典当行发展的“紧箍咒”,《办法》也日益为业内人士诟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巍2010年曾大声疾呼,“《典当管理办法》存在诸多问题,必须要修改。”

  这一现状也曾引起了国家层面的关注。2011年,国务院草拟了《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遗憾的是,终究没能落下地来。”上述知情人士认为,唯一助力典当行发展的机会就此夭折。

  不久前,一家房产公司需要融资800万元,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清远没有一家典当行有足够规模去消化这块“肥肉”。

  但煮熟的鸭子不能飞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典当行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两家典当行抱团发展,相互拆借,共同接下这笔巨额单子,“毕竟单子越大赚头越大。”

  而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之间不允许相互拆借。“《典当管理办法》毕竟只是部门规章,不具备法律效应。”上述负责人坦言,相互拆借经营业务是典当行的发展趋势,否则融资额度不痛不痒,相比其他民间融资机构,“毫无竞争”。

  对此,陈国友也明确表示,如果有机会,也将采取“相互拆借”这一做法,“给客户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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