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柯某,2008年7月投保鸿盛04险种,年交保费1221元,客户缴费缴至2014年7月。2015年7月9日客户因病在家身故,其家属致电95511进行报案。平安人寿泉州公司报案审核岗在进行报案确认时,发现险种已失效,立即查询失效原因及公司扣款记录。发现公司分别在2014年的8月及9月,有两次扣款记录,但是均因帐户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导致保单未在有效期内缴费,进而保单时效。
报案审核岗工作人员马上联系客户家属,告知现在保单情况以及失效原因,并询问存折存款记录,发现客户在保单宽限期末有2000多的存款记录,但是在公司扣款后才存入的。工作人员与咨诉人员进行联系,问保单复效方法,及时叫客户提供银行存折供我司审核。咨诉人员审核后,及时申请保单复效,最后复效成功。
理赔人员及时联系客户家属及保单服务人员进行理赔申请,客户家属于2015年7月20日提交理赔申请,公司于7月21日结案,7月22日理赔款项打至客户家属帐户。
从客户家属报案到理赔结案,中间经过保单失效再复效,整个过程仅达12天,理赔结束后,我们收到了客户家属的赞扬,充分表达了对我们服务的肯定。这不仅是对我们工作尽职尽责的肯定,更是保险责任的体现,保险爱的延续,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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